为做好2021届毕业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1年春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评定与统计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盐城师范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学生手册》2020年版)有关规定,组织毕业班于4月19号前将本学期平时考核分录入系统,逾期系统不再更改。
二、关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
1、各二级学院按照《盐城师范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学生手册》2020年版),2021届毕业班三好学生须在2020年秋学期获得奖学金,其中校级“三好学生”须在2020年秋学期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且2021年春学期学业成绩和综测成绩列班级前20%;院系(二级学院)级 “三好学生”须在2020年秋学期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且2021年春学期学业成绩和综测成绩列班级前40%。
2、各二级学院按照《盐城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学生手册》2020年版)评选出校、院系(二级学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3、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班如实填写《2021届毕业班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在此基础上,依据《盐城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学生手册》2020年版)评选出2021届优秀毕业生。
4、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线上申请,优秀毕业生线下申请。由各二级学院进行审核,评定结果在本学院公示3天后,于4月26日下午5:30前将2021届优秀毕业生综合成绩汇总表(表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表2)、各奖项的最终名单(表3)、三好学生申请表、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纸质稿及电子稿一并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提交学工委讨论通过并公示。
三、具体名额分配表
2021届毕业班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按本通知下达名额进行(见附件1)。
四、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在本次评优工作中,必须坚持标准,严格公示和审批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有关条例和办法组织评奖、评优,名额原则上不得突破。
3、为不影响毕业生毕业工作进程,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按照有关工作完成时间,将所有报送材料及时送交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4、各二级学院应以毕业班学生评优为契机,强化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表率作用,确保全体毕业生文明离校。
5、所有获奖人员在毕业离校前如有违反校纪校规情况,一经发现,除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外,还将取消其所获得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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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