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教育厅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O20〕8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残联已建立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等特殊人群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各高校对特殊困难学生进一步做好精准资助,并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将特殊学生信息反馈给高校。经核查,我校上述五类特殊困难学生1165人,结合我校特殊困难学生2020年春学期已获资助情况,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特殊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调查对象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反馈的我校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等五类特殊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特殊困难学生)中2020年春学期未受到资助的317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调查方式
1.采取一对一谈心谈话的方式,就学生的家庭人口、收入情况、日常消费、对资助政策的了解、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填写《特殊困难学生调查情况反馈表》(附件2,正反打印,一式一份),调查中不得额外要求学生提供对应困难类型的佐证材料。
2.本次调查情况将作为学生困难补助的依据,请各二级学院在尊重学生本人意愿及家庭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给出是否资助的建议,填写《2020年春学期未受资助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建议信息汇总表》(附件3)。6月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调查情况反馈表》及《汇总表》纸质稿报送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电子稿发指定邮箱:xsc-zzglzx@yctu.edu.cn
三、工作要求
1.特殊困难学生是教育扶贫领域的“困中之困”,做好特殊困难学生的精准资助工作,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基础,也是学生资助的兜底工程,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这类学生的受资助情况、思想动态与成长情况。
2.对未申请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二级学院要加强师生联系、家校联系,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指导其办理建档、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等资助手续,将国家、学校、社会的资助落到实处。
3.各项资助以自愿申请为基础,如在政策宣传后,学生仍明确表示不申请,可尊重其本人意愿,将其自愿放弃的证明一并报送学生工作处,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4.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感恩、自强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的信念、养成合理使用各类助学资源的习惯,展现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附件1:2020年春学期未受资助特殊困难学生名单(见学工办主任QQ群)
附件2:特殊困难学生调查情况反馈表
附件3:2020年春学期未受资助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建议信息汇总表
关于做好2020春学期特殊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rar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