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办法
盐师院〔2009〕67号(2016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高等学校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意义
第二条 建设一批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学团队,对于建立健全优秀教学团队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学科专业负责人与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建设优秀教学团队有利于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加强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有利于形成教师队伍的团队合力与整体优势,系统地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经验的交流共享,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育质量内涵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条 评选是手段,建设是目的。通过评选工作,促进一大批优秀教学团队的涌现,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 建设重点
第四条 依据经济社会发展与高等教育发展的需求,我校将重点遴选建设一批教学质量高、群体结构优、团队效益突显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并在此基础上培育具有一定影响的省级、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
第五条 学校将重点支持优秀教学团队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推广教学成果、培养青年教师、接受教师进修等工作。通过运转高效的团队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
第四章 评选条件
第六条 优秀教学团队应紧密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培养特色,以课程群为基本建设单位,并具备以下条件:
1.团队结构优化。团队在长期人才培养实践中形成,成员相对稳定,建设目标明确,合作氛围浓厚,队伍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培养成效显著。
2.整体素质较高。团队成员具有高尚的师德风范,优良的专业素质,勇于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通力合作,整体优势突显。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人开设过课堂教学观摩课。
3.带头人能力强。团队带头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领导能力,德高望重,造诣深厚,凝聚力强,坚持教学一线,长期致力于团队建设,注重提升团队教学科研整体实力。
4.教学成绩显著。教学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及时跟踪产业行业发展与学科专业前沿,与时俱进,更新教学内容,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注重培养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实践创新能力。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健全,教学效果好,团队成员中至少有1人获得过校优秀教学质量奖。
5.教研成果丰富。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深入研究创新人才培养与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要求,以理论指导实践,将教研成果应用与人才培养紧密结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完成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6.教材建设到位。高度重视教材建设,能够及时反映当代国内外课程建设与学科发展最高水平的新成果,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经教学改革实践检验效果显著。同时,教材评价选用机制规范,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教材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参编或独立出版过有较高质量的教材,或有比较详细的教材编写计划和出版计划。
第五章 奖励办法
第七条 评比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每次评选出2~3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第八条 评审通过后授予“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称号,并颁发证书。
第九条 学校将从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或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的申报。
第十条 学校对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一次性发放10000元奖励经费(含税)。
第六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向学校推荐申报优秀教学团队。
第十二条 学校将按照择优遴选、重在建设、有利示范的原则,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十三条 学校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