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是学校德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开展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思想品德教育的最基本的组织形式,班长作为班级工作的直接组织者,是学生实现自我管理的主体,为了加强班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本系学生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减分项(以下加减分均为个人综合测评分)
1、对院系或学生会的通知传达不到位扣 1 分, 造成严重后果扣 3 分。
2、不配合学生会各个部门工作者扣1 分,态度恶劣者扣 4分。
3、带头违反校纪校规者视情节扣 1~5 分不等,并予以通报批评。
4、班级的同学有违纪现象班长不上报或隐瞒视情节扣 1~5 分不等。
5、对于班级测评有不公平或私自改动者视情节扣 1~5 分不等,同时上报班主任。
6、班费管理要求帐目清楚,每学期公布一次,否则一次扣1分,公布内容、手续不全的每次扣1分。
7、对院系或学生会的材料上交不及时扣个人综合测评分 1 分,造成严重后果扣 2 分。二、加分项
1、每学期由学生会部长级干部对各班长进行投票,以年级为单位,根据各年级情况,予以投票前2名4分综测分奖励。
2、班级搞的特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将给予班长加 1 分。
3、对连续两年班级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长,院系将给予表彰,授予“优秀班长”称号
注: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海洋与生物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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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日